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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添加时间:2024-03-2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钦南区南珠西大街41号城市经典小区,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私自将楼下商铺改成农贸批发市场,通宵营业。半夜至凌晨大货车、几十台三轮车进到小区内装卸货物、商贩进出买卖等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大货车进出压坏道路,同时在小区通道占道经营,烂菜叶、泡沫箱等乱丢乱堆,堵塞消防通道和进出要道,威胁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城市经典小区始建于2011年,规划建设2栋高层商住小区,1号楼于2018年12月建成,2号楼于2012年12月建成,2号楼1层商铺建成至2023年5月18日前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目前2号楼有6户商铺出租给个体蔬菜商户经营蔬菜批发。

      1.关于群众举报“钦南区南珠西大街41号城市经典小区,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私自将楼下商铺改成农贸批发市场”的线索不属实。

      开发单位为了商铺销售进行宣传,在商铺通道口外墙安装有“综合批发市场”字体的广告,但商铺周围没有农贸批发市场宣传标识,也没有农贸市场运营管理主体。

      2.关于群众举报“半夜至凌晨大货车、几十台三轮车进到小区内装卸货物、商贩进出买卖等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的线索属实。

      商贩经营时段为00时至07时左右,车辆进出小区进行蔬菜贩卖、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影响小区居民休息。

      4.关于群众举报“占道经营,烂菜叶、泡沫箱等乱丢乱堆,堵塞消防通道和进出要道,威胁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线索属实。

      商贩将货物堆放在小区商铺过道等待装卸,待装卸车辆没有规范停车,将车辆临时停放在过道中,堵塞了小区消防通道和进出要道。

      目前,小区所属的街道办、社区已介入调解,初步达成禁止载重5吨以上的蔬菜运输车辆进入小区的统一意见。峰街道办东风社区与物业公司协调,物业公司现禁止5吨以上的车辆进入小区。

      市住建部门对城市经典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督促指导: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商铺现场管理。做好商铺周边的环境卫生清洁,劝导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要求车辆有序停放。禁止占道经营、深夜大声喧哗及噪声扰民。禁止载重5吨以上的蔬菜运输车辆进入小区。

      钦南区犀牛脚镇西坑村委龙眼山村第八生产小组的西坑园丰养猪场为了搞养猪场,今年开挖山头,把泥巴都推到农田里面,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又没有进行赔偿。

      群众举报的园丰养猪场为广西园林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建的养猪场,位于钦南区犀牛脚镇西坑村委龙眼山村。该养殖场计划总投资3亿元,占地880亩,计划年存栏祖代母猪1000头,父母代母猪12500头,年产猪仔32.5万头。目前在建栏舍32栋,面积约69693平方米,主要采用黑膜沼气池粪污无害化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有臭氧厌氧罐1个,容量约2000立方米;氧化池2个,容量约28000立方米;应急池1个,容量约12000立方米。2021年8月5日,完成上图入库,上图入库面积46.6344公顷,地类主要为乔木林地。2020年10月22日,获得设施农用地批复。2021年12月22日,获得环评批复。目前养殖场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受市场环境影响,2020年8月开工,2023年1月停工,2023年5月复工。

      经核实,该养殖场位于地势较高的上坡,沿周围山麓分布有水田,配套建有挡土墙及排水设施。但因养殖场尚未完善的排水管道部分被冲毁以及周围农田边上建设的挡土墙存在缺口,且未及时修缮及维护。经雨水冲刷,部分黄泥浆、建筑砂石等流入农田完美体育。现场发现黄泥浆、建筑砂石覆盖了部分农田,农田均未种植农作物。

      1.要求该养殖场立即清理农田堆积的黄泥浆、建筑砂石等,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全部清理工作,恢复农田原貌及耕种能力。

      2.要求该养殖场于2023年6月29日前做好周边防护设施、挡土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设施配套建设,防止再次破坏农田,造成群众损失。

      3.督促养殖场加强与群众沟通协商赔偿事宜,2023年6月2日,养殖场已与群众达成赔偿协议。

      下一步,钦南区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密切跟踪养殖场清理农田黄泥浆、建筑砂石工作,重点检查养殖场周边防护设施、挡土墙排水沟等水土保持设施配套建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灵山县灵城镇三海街道大塘村,整条村的自来水出水很浑浊,村民们因担心水质问题,都只敢用自来水洗衣服,煮饭和饮用的水都是打井水。

      经核查,群众举报线日,调查组前往大塘村实地核查,到村委办公楼及村民家中查看自来水是否浑浊。调查组随机走访了大塘村1队村民劳某亿户、劳某祖户,4队劳某明户、劳某光户,3队劳某枯户等5户群众家中现场取水。肉眼观察水质,未见到浑浊等异常情况,且4队劳某明户、劳某光户都表示日常生活均用自来水,且供水比较正常,只有日常管道维修造成停水时才用井水,维修后重新供水时才会出现短暂浑浊。灵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3月份的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水质检测结果达标。经现场核查,该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比较完善,设施运行正常。

      为了进一步核实水质情况,灵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于2023年6月2日进行取样检测,预计6月7日可以出具报告。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后续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督促水厂规范管理,保障群众饮水卫生安全。

      浦北县三合镇新村村委六卜陶四哥养殖户,养有三十几头猪、十几头牛,平时养殖污水直接流出外面道路。近期增设了暗管,将粪水尿水等污水排到下游的农田,影响农田稻谷的生长和收成。

      陶四哥实名陶某锦,三合镇新村村委六卜村人。其猪舍生猪存栏2头(1头母猪、1头黑猪),猪舍约12平方米,没有养牛。陶某锦隔壁是陶某会的三个养牛舍,养殖黄牛8头(其中2头牛仔),三个牛舍约30平方米。2023年5月前两人养殖牲畜产生的污水通过明沟排放到六卜村污水管网,没有溢出道路的现象。2023年5月初,陶某锦、陶某会已按照新村环保排查工作组的要求安装了排污水管,产生的污水通过排污水管排放到六卜村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没有外溢污染农田的现象。

      1.浦北县工作组对业主进行环境保律法规政策宣传并提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业主认识到存在的环保问题,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表示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2.要求养殖业主限期改正,2023年7月5日前在猪舍、牛舍建设化粪池进行排污处理,及时清理产生的粪便及废水,不能外溢亦不能直排到六卜村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目前,陶某锦、陶某会散养户已及时清理猪舍、牛舍的粪便。

      曾反映的临海公司非法占用钦州港汇源养殖基地进行发展使用,污染了虾塘问题。投诉人认为不应该给临海公司发放相关证件,虾塘被污染,整个虾塘的鱼虾都死完了,经济损失和强占用地都没有得到相应补偿。

      汇源养殖基地所在水域位于大榄坪二号路东面红沙环水域,权属属于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公司”)。

      汇源养殖基地所在区域原属于钦州恒伟铝材加工项目。2012年12月4日,自治区海洋局出具批复文件,同意钦州恒伟铝材加工项目业主变更为临海公司。临海公司已完成转让协议签订、转让费用支付、缴纳海域使用金以及渔民安置费等手续,于2015年3月3日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手续办理过程合法合规。

      汇源养殖场一直以来未经临海公司同意强行占用该水域用于养殖、捕捞,其行为属于非法养殖、非法侵占国有资产。

      临海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该海域周边张贴和立有严禁捕捞公告及清场公告,2022年11月向北海海事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被告甘某汉、钦州市钦州港汇源养殖基地清除其放置在原告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海域使用权的《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5B)记载用海界址范围内的所有养殖设施及养殖物”。根据判决书内容,临海公司多次口头通知和现场粘贴清场通告,告知汇源养殖场停止一切对临海公司权属海域进行侵害的行为,要求其尽快对该海域恢复原状,但汇源养殖场均不予理睬。

      经市农业农村局到现场核实,未发现死鱼死虾现象。现临海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正组织对该海域进行填土施工,属于公司正当合法行为。

      汇源养殖场属于非法养殖场,北海海事法院已下达《北海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桂72号民初404号,应当依法予以清理。下一步我市及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相关责任部门将加强监管,引导养殖户依法依规开展水产养殖。

      钦南区黄屋屯镇塘营村委,有家胡某宏养猪场,养殖废水排到村里的鱼塘,到了下雨天,鱼塘的水就会溢出来,流到茅岭江。一到夏天,方圆100米内都能闻到猪屎的味道,极其难闻。

      群众举报的养殖场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塘营村委火南村火南坳的一个山麓,离村庄大约1500米,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养殖场的户主名为胡某宏,于2018年建成投用完美体育,共建7个屋舍完美体育,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其中3个猪舍占地6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80头,4个鸡舍占地400平方米,现存栏活鸡100羽。

      1.关于“钦南区黄屋屯镇塘营村委,有家胡某宏养猪场,养殖废水排到村里的鱼塘,到了下雨天,鱼塘的水就会溢出来,流到茅岭江”的线索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养殖场配套建设1个46立方米的化粪池、1个5立方米的储液池,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水,用于浇灌果树。养殖场旁边有一个山塘,因近期雨水较多,导致化粪池内有少量的污水外溢到山塘。该山塘是一个死水塘,无外排口,不存在“鱼塘的水溢流到茅岭江”的情况。

      经核查,养殖户每天都会安排人员清洗一次猪栏,冲洗猪粪产生的污水通过管道流到化粪池内。钦南区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猪栏内部已被冲洗干净,无猪粪堆积的现象,在养殖场内没有闻到很强烈的猪粪味道。

      目前,督促该养殖场建设一个与养殖规模相应的化粪池共100立方米,将于2023年6月3日投入使用。

      下一步,钦南区继续加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落实常态化防治工作,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养殖点进行检查,杜绝养殖污染问题的发生。

      浦北县文山社区云坊村的自建房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大头田村的一队、二队的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丢荒,同时滋生各种蚊虫。

      群众举报的“浦北县文山社区云坊村”实为“浦北县小江街道云坊村”;“大头田村”实为“浦北县小江街道文山社区大田头村”。文山社区大田头村农田距离云坊村直线条一级路,还隔着文山社区盘石队和文山社区务守田一、二、三队的农田。文山社区大田头村民小组一、二队的土地周围500米范围内没有云坊村村民居住。

      经调查,云坊村与文山社区接壤处的自建房均做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村边水沟,且周边自然村农田农作物生长茁壮。工作组到大田头村一、二队农田位置进行实地走访后,发现该村农田大部分已被征收,少部分农田已种上果树、极少部分因其他原因丢荒。现场没有发现农田被污染现象,附近河流水质清澈。

      1.高度重视。接到交办件后,浦北县领导批示:“请牵头单位现场核实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材料”,并迅速组织工作组到现场调查处理。

      2.加强环保宣传。现场向周边群众宣讲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鼓励群众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钦州市白石湖广场,临近天骄国际酒店和两个居民区,每天晚上8点到11都有人在广场上练歌和跳广场舞,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生活。

      经核查,群众举报“钦州市白石湖广场,临近天骄国际酒店和两个居民区,每天晚上8点到11都有人在广场上练歌和跳广场舞,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生活”的线时,市检查组到钦州市白石湖广场及周边开展检查,当晚检查只发现一个使用音响设备唱歌点,未发现有人跳广场舞的现象。检查组要求该群众降低设备声音,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该群众表示积极配合。

      公安机关对该名群众进行现场教育,要求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守法开展活动。

      1.公安机关结合日常巡逻,发现噪声扰民及时劝阻。并向附近市民群众公布派出所值班电话,发现噪声扰民情况,可直接拨打110举报电线.公安机关将继续关注上述地点,如发现有噪音扰民现象将按照规定严格处理。

      来电反映嘎羊娃油烟污染及噪声扰民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在处理情况中,生态环境部门对油烟风机噪声上门进行监测并把监测结果向投诉人公开,但测量时嘎羊娃烧烤店采取关闭风机或减小功率等办法进行应对,可能导致噪声测量值不准确。另外,关于餐饮油烟一直是投诉人反映的最大问题,但未见部门上门进行监测或进行处理。目前居民还是深受油烟困扰。

      群众举报的嘎羊娃新疆烤肉店(奥林名城店)属个体工商户类型,经营者宫某明,于2022年12月以钦州市钦北区嘎羊娃餐饮店名称办理了营业执照,地址位于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2号楼105-110号商铺。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1.2023年5月25日、5月30日,执法人员采取随机方式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2023年5月25日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关闭风机,经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指出后,餐饮店重新打开油烟风机。该小区业主提出该餐饮店采用减小风机功率等办法应对噪声监测,现场只有风机运行声音,没有炒菜声音。嘎羊娃餐饮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大厅中有顾客,厨房正进行炒菜和上菜作业,执法人员监测过程未发现“采用减小风机功率等办法进行应对噪声监测”情况。2023年5月30日,各相关部门现场调研检查时,该餐饮店正常营业,店内有顾客,餐饮店正常进行炒菜作业,小区内油烟排口一侧现场有风机运行噪声,在距离油烟排口1米处用噪声测量仪监测的数据,与2023年5月25日监测数据一致。因此,“测量时嘎羊娃烧烤店采取关闭风机或减小功率等办法进行应对”的线日,市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到现场对油烟排放情况和油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该店厨房油烟净化设备正常开启使用,油烟通过室内油烟净化设备从室外排烟管道抽风机排出,商家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合格检测材料齐全,设备检测在有效期内,没有发现油烟污染、设备非正常使用的问题,排风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声音。关于该店油烟检测结果问题,该店负责人已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于5月29日晚对油烟进行采样,目前正在等检测结果。

      1.自2023年5月19日至今,已接到嘎羊娃新疆烤肉店(奥林名城店)油烟、噪声问题共5次投诉,均到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现场督促该店做好油烟净化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开启使用。经5月27日市执法部门人员再次督促,该店负责人已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于5月29日晚对油烟进行采样,目前正在等检测结果。

      2.2023年5月30日,各相关部门现场调研检查时,该餐饮店正常营业,店内有顾客,餐饮店正常进行炒菜作业,小区内油烟排口一侧的风机运行产生噪声,排口周边堆放有嘎羊娃餐饮店订购的油烟烟道设备,计划将餐饮油烟经净化后进行高空排放。经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调研、协调,初定:一是由市市场监管局对该餐饮店经营审批进行核定;二是市执法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对该餐饮店的环境问题下达执法意见书(已于2023年5月31日联合拟文下达),督促其整改;三是由街道办与物业协调业主与餐饮店继续沟通,促成经处理后的油烟高空排放相关事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跟踪信访件后续整改情况,并加强对该餐饮店的监管,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浦北县张黄镇学塘村委平角山村,吴某钦在吴三的旧房对面十几米,违规强占他人用地建养猪场,规模最大时养有120多头肉猪,没有相关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到外面坡地,搞得周边环境非常臭。

      经调查核实,吴某钦于2021年在学堂村委平角山村山脚下养猪,土地为以前旧的宅基地,是其父亲三兄弟共同所有。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及浦北县工作组现场核查,现该养殖场处于废弃状态,已无养殖迹象。吴某钦养殖场栏舍面积约150平方米,建有约12.5立方米的化粪池,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

      浦北县工作组现场向周边群众宣讲生态环境保律法规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鼓励群众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钦北区小董镇宝鸭坪村有人包山养鸡,鸡场在小董去钦州公路边200多米的山上,离居民区约100多米,天气热的时候味道非常臭,滋生蚊虫。下雨天时,鸡粪等随着雨水流入农田,污染水源,对村民生活生产影响很大。

      头村委宝鸭坪村12队蒙麓山,养鸡户为该村生产队村民黄某有,鸡散养在面积约20亩的山头上,山上种有速生桉,有2间简易鸡舍面积共约400

      经现场核实,距离养殖场地约100米仅有1栋居民房,居民区在200米开外。现场核查时无明显臭味,养鸡户适时清理鸡粪,且附近村民经常将鸡粪拉走用做肥料,在下雨时存在少量残留鸡粪随雨水流入周边农田的情况,但不足以对农田造成污染。养鸡场地距离最近的小董那学

      头人饮工程水源保护区超1.6公里,且水源保护区地势高于养殖场地,宝鸭坪村12队村民生活用水来自水厂集中供应的自来水,不存在污染饮用水源情况。

      钦北区工作组要求该养殖户增加鸡粪清理频次,尽可能减少鸡粪随雨水流入农田情况,避免产生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