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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美体育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添加时间:2024-08-12

      完美体育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09,879.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0,334,317.98元,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1,324,438.92元,故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是一家从事煤质活性炭生产的企业,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5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宁夏华辉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活性炭生产装置、特殊产品、节能技术等方面专利19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5项,发明专利4项。宁夏华辉通过自主研发,可生产脱硫脱硝炭、溶剂回收炭、触媒载体炭、净水活性炭、空气净化炭、化学防护炭和脱汞炭等七大类上百个品种的活性炭产品。按生产工艺状况分为柱状活性炭、柱状破碎炭、浸渍炭、酸洗炭、粉炭及压块破碎炭等。宁夏华辉活性炭产品主要用于水处理、气体处理、化工冶炼、催化、制药、汽车及溶剂回收、脱色精制等多个领域。

      原材料(洗精煤、焦油、沥青等)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辅助材料(包装袋等)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模式,能源采购采用预付与先使用后结算相结合的模式。

      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和客户服务体系,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依据自身销售能力拓展国内外市场,通过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进行产品销售,为各应用领域内的客户提供各类煤质活性炭产品,通过产品销售获取收入和利润。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活性炭生产国,活性炭按材质可分为煤质活性炭、木质活性炭两大类。活性炭行业正朝着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品附加值高、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行业发展。

      活性炭产品应用领域比较广泛,且短期内缺乏强有力的替代产品,如下游需求出现快速增长,本行业将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遇。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保意识的增强,活性炭行业的应用领域将会不断拓展,水处理、空气净化、汽车应用、溶剂与废气回收等领域对活性炭的需求将会有所扩大。另外,随着国家对加油站、炼化企业和发电企业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污染治理力度的不断增强,可能会促进活性炭产品的需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力国贸是一家从事贸易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恒力国贸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开展风险小、资金安全、有一定回报的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宁夏华辉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对活性炭行业环境治理的新要求,自下半年开始对部分生产设施进行环保技术改造与升级,新建烟气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及粉尘集中回收处理装置、新建活化炉封闭式厂房等,对于设施陈旧、无改造价值的宁夏华辉二厂逐步实施整体关停。受此影响,活性炭主要生产设备开动率严重不足,造成产量下降、收入减少、成本上升,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比减少3,344.32万元完美体育,同时计提了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25.17万元;报告期内,宁夏华辉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比减少264.82万元。针对上述不利局面,宁夏华辉及时调整产品品种结构、优化岗位人员配置,尽可能减少损失。报告期内,宁夏华辉实现营业收入14,184.85万元,净利润-3,989.08万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设立子公司建设5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的议案》,根据可研报告,该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2019年3月7日取得《5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主生产装置区工程施工许可证》、《5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动力站工程施工许可证》,自此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由于公司对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审批时间估计不足,造成项目前期审批时间长,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晚,致使月桂二酸项目实际开工时间推迟。

      5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6.80亿元。恒力新材注册资本金10.00亿元,已实缴9.00亿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已落实固定资产银行借款4.5亿元,其中:农发行固定资产借款2.50亿元已发放。该项目由中化二建负责承建,PC总承包价为15.50亿元,根据《建设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按月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设备购置及装置性材料采购按采购合同付款条件项下金额的75%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三个月后3年内分12期、每季度平均支付建安工程造价余额与设备及材料购置余额,不计息。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工程形象进度为56%,公司实际完成投资68,456.7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在建工程(已结算)45,710.81万元,预付工程款(尚未结算)11,869.87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4,638.53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146.92万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等)590.65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专利及相关技术费用)1,500.00万元。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在做好有效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中化二建施工人员于2020年3月10日开始陆续返回项目建设地,逐步恢复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恒力国贸主要与恒力新材、宁夏华辉进行不锈钢、煤炭等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062.5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金融机构的投资收益为4,043.04万元,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70.3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75.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5.21万元。

      具体详见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三)公司基本情况:10.金融工具、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相关内容。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宁夏华辉、恒力国贸、恒力新材三家子公司,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出售三实租赁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三实租赁2019年1-3月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数据进行了合并。

      子公司情况和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年度报告的定期会议需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鉴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会前征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年度报告董事会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09,879.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0,334,317.98元,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1,324,438.92元,故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含子公司,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十)审议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2020-009号公告)

      祖向红:女,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广东建龙混泥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德力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地区行政副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2020年度向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银行)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力国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0年度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13,200万元。公司董事长高小平先生在黄河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高小平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恒力国贸根据经营需要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和公平交易原则。流动资金,以资金定价系统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承兑汇票,按50%的比例缴纳保证金。

      恒力国贸根据经营需要,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允性的原则进行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恒力国贸在黄河银行已办理流动资金1,097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3,600万元。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我们认真审核后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事项,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和公平交易原则。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允性的原则进行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允性的原则进行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恒力国贸担保数量不超过2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3,136.86万元)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宁夏华辉担保数量不超过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8,830万元)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恒力新材担保数量不超过7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3,000万元)

      (一)恒力国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3,136.86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宁夏华辉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8,83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为恒力新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3,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恒力国贸,注册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恒泰商务大厦18层1一10办公用房,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小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及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绳扣、生铁销售;废旧物资收购,煤炭经营,燃料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宁夏华辉,注册地点: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A(座),法定代表人:赵丽莉,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及制品;煤制品、过滤材料及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产、销售增炭剂和各种包装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恒力新材,注册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瑞,经营范围:长链二元酸及其衍生化工产品、生物有机肥和硫酸钠等生物法生产的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上项目的制造销售均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恒力国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3,136.86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00万元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二)宁夏华辉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8,83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石嘴山银行惠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为恒力新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3,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70,000万元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966.86万元,占母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5.87%。其中为子公司担保:恒力国贸提供担保合计13,136.86万元、宁夏华辉提供担保合计8,830万元、恒力新材提供担保合计3,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为恒力国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3,136.86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宁夏华辉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含尚未到期8,830万元)、为恒力新材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3,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恒力国贸、宁夏华辉、恒力新材信誉良好完美体育、经营情况正常,预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担保。被担保公司信誉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会对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及《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日期、时间:2020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完美体育、“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做出投票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下午 1:00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2019年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责时,从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出发,勤勉诚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9年度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及召开监事会与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沟通会的方式,出具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审核意见,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8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同意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审议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0年度向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银行)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13,200万元。公司董事长高小平先生在黄河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